区政协社会工作二组委员旁听法院庭审

作者: 发布时间 : 2025-04-14 发布单位 : 六合区政协 点击数:1587

4月9日,区政协社会工作二组委员受邀旁听区人民法院“支某某、陈某某诈骗罪、偷越国(边)境罪”一案庭审。区政协副主席王谷权参加。

法院审理查明:2020年左右,黄某(另案处理)等人在境外设立诈骗窝点,并设立多家诈骗公司,通过塑造虚假人设,用社交软件添加不特定对象为好友,假借谈恋爱为由获取信任后,再引诱他人在虚假平台进行投资,以此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,骗取被害人财物。支某某于2020年8月至诈骗公司从事内勤、业务员、组长助理等工作,并作为负责人协助他人管理诈骗团队,2021年10月离职,领取工资人民币8.5万余元。支某某在未办理正规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,带领多人,中途采用安排统一乘车、换车、爬山、规避检查站检查等方式,从南方某县偷越国境至境外。陈某某与他人联系,在未办理正规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,采用统一乘车、换车、乘船、规避检查站检查等方式,多次从南方某县偷越国境至境外,以及从境外偷越国境至境内。

合议庭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:综合考虑二被告人犯罪事实、情节、社会危害程度、犯罪时年龄、自首情节、认罪态度等,依照刑法相关规定,认定被告人支某某犯诈骗罪、偷越国(边)境罪,数罪并罚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四千元;认定被告人陈某某犯偷越国(边)境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。宣判后,二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。

庭审结束后,社会工作二组召开座谈会,委员们表示:旁听庭审是了解司法、监督司法的重要途径,增进了对审判工作专业性和复杂性的认识,拓宽了民主监督渠道。下一步,将更好发挥界别优势和自身专业特长,时刻保持对社会热点法律问题的高度敏锐性,深度挖掘更多契合实际、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设性建议,为基层法治建设献计出力。随后与会人员还围绕从政协委员中选聘法院特邀调解员进行了交流,大家参与热情高涨、纷纷踊跃报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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